甲公司2×19年12月1日取得一批存货,成本为100万元,2×19年12月31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在发生实质性损失时允许税前扣除。甲公司2×19年全年实现会计利润总额1 000万元。
2×20年2月1日甲公司将上述存货全部对外出售,价款200万元(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13%,款项已通过银行存款收讫。
假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2×19年12月31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20
贷:存货跌价准备 20
2×20年2月1日,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226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存货跌价准备 20
贷:库存商品 100
甲公司应交所得税=(1 000+20)×25%=255(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25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5
2×19年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100-80=20(万元),
2×19年末资产负债表上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20×25%=5(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5
贷:所得税费用 5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