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甲公司与乙信托公司合资设立丙项目公司,其中甲公司持股比例为30%,乙信托公司持股比例为70%,甲公司与乙信托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丙项目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由甲公司决定,按照乙信托公司投入资金及年收益率9%计算确定应支付乙信托公司的投资收益,丙项目公司清算时,首先支付乙信托公司投入的本金及相关合同收益,丙项目公司净资产不足以支付的部分由甲公司提供担保,依据上述条款,甲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丙项目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并将应付乙信托公司的金额在合并报表中确认为负债,甲公司该会计处理体现的会计原则是( )。
211人看过 10月前

全部评论(1)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