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章 财务报告
甲公司2x21年发生下列业务:(1)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1200万元,售价1500万元,款项已经收到;(2)处置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500万元,售价1800万元,款项已经收到;(3)到期收回债权投资,面值为1000万元,期限3年,年利率为3%,到期一次还本付息;(4)处置对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持股比例为40%,采用权益法核算,成本为5000万元,售价为4000万元,款项已经收到;(5)处置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持股比例为80%,采用成本法核算,成本为6000万元,售价为7000万元,款项已经收到;(6)整体处置非法人营业单位A,售价为1000万元,该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00万元,款项已经收到;(7)整体处置非法人营业单位B,售价为3000万元,该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3100万元,款项已经收到;(8)上述投资持有期内于本年收到的现金股利合计为800万元,款项已经收到;(9)上述投资持有期内于本年确认的应收利息合计为500万元,款项已经收到。假定上述投资均为以前年度取得。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有关甲公司2x21年度个别现金流量表项目列报金额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8300万元
B“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1390万
C”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为7900万元
D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0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