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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回租

甲公司(卖方兼承租人)以货币资金 24 000 000 元的价格向乙公司(买方兼出租人)
出售一栋建筑物,交易前该建筑物的账面原值是 24 000 000 元,累计折旧是 4 000 000 元。与
此同时,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合同,取得了该建筑物 18 年的使用权(全部剩余使用年限为 40
年),年租金为 2 000 000 元,于每年年末支付,租赁期满时,甲公司将以 100 元购买该建筑物。
根据交易的条款和条件,甲公司转让建筑物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中
关于销售成立的条件。假设不考虑初始直接费用和各项税费的影响。该建筑物在销售当日的公允
价值为 36 000 000 元。
有没啥快速解题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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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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