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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组减值及其会计处理

1.可收回金额影响因素
企业资产(组)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然后将所估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相比较,以确定资产是否发生了减值,以及是否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在估计资产(组)可收回金额时,需考虑以下因素:
(1)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应当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2)在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时,企业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在资产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根据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
(3)在预计资产未来现金流量时,企业应当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不应当包括与将来可能会发生的、尚未作出承诺的重组事项或者与资产改良有关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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