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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
每天多学一点
(一)当期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当期应交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缴纳给税务部门的所得税金额,应以适用的税收法规为基础计算确定。
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所得税税率
其中: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金额-纳税调整减少金额
524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3)
一抹苦笑
1年前
每天多学一点
(三)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特别提示:所得税的列报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应当分别作为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所得税费用应当在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同时还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所得税有关的信息。
一般情况下,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当期所得税资产与负债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可以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中,—方的当期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资产与另一方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一般不能予以抵销,除非所涉及的企业具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并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法律主体不同,通常不得抵消)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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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当期发生额,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的所得税影响(不影响利润表的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初余额)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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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