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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训练】实质性替换权
每天多学一点
甲公司是一家广告投放企业,与成都天府机场运营商签订了使用机场内某处不确定商业区域投放广告的5年期合同。合同规定了使用的商业区域可以位于机场内的任一航站楼内,机场有权在整个使用期间随时调整分配给甲公司的商业区域位置。甲公司通常使用展架、移动式LED屏等易于移动的装置投放广告,目前机场内存在众多符合合同规定的使用区域。
要求:根据合同条款,甲公司是否存在已识别资产确认为使用权资产?
590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3)
荣誉
合同中不存在已识别资产
1年前
嘟嘟姐
1年前
每天多学一点
合同中不存在已识别资产,甲公司不应将上述商业区域确认为使用权资产。
理由:天府机场运营商具有替换甲公司所使用商业区域的实质性权利,而无需甲公司批准;尽管合同具体规定了甲公司使用的商业区域的面积,但因为广告投放装置易于移动,机场变更甲公司所使用商业区域的成本极小,因此,合同中不存在已识别资产。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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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