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训练】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2月双方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该交换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不具有商业实质,相关资产在交换前后用途不变。
详细资料如下:
(1)甲公司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630万元。
其中:一项设备,原值为1 600万元,已计提折旧1 15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58.5万元。
一项商标权,初始成本850万元,累计摊销额67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10.8万元。
(2)乙公司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为675万元。
其中:一项在建工程,已发生的成本为525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47.25万元。
一项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账面余额为15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3)双方商定以账面价值为基础,乙公司另收取补价45万元。
要求:针对上述资料,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甲公司换入各项资产的入账价值。
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