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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CPA 2023年会计学习之路 第17章 知识点4 特定交易的会计处理(22)

  (七)客户未行使的权利

  1.企业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款项的,应当首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

  2.当企业预收款项无须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例如,放弃储值卡的使用等,企业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应当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企业只有在客户要求其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能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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