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重组义务的计量
企业应当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
其中:
直接支出:是企业重组必须承担的直接支出,不包括留用职工岗前培训、市场推广、新系统和营销网络投入等支出。(因为这些支出与未来经营活动有关,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是重组义务)
与重组有关支出的判断表:
支出项目 | 包括 | 不包括 | 备注 |
自愿遣散 | √ |
|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
强制遣散 (如果自愿遣散目标未满足) | √ |
| |
将不再使用的厂房的租赁撤销费 (租赁合同撤销损失) | √ |
| 借:营业外支出 贷:预计负债 |
将职工和设备从拟关闭的工厂转移到继续使用的工厂 |
| √ | 支出与继续进行的活动相关(实际发生时进行账务处理) |
剩余职工的再培训 |
| √ | |
新经理的招募成本 |
| √ | |
推广公司新形象的营销成本 |
| √ | |
对新分销网络的投资 |
| √ | |
重组的未来可辨认经营损失(最新预计值) |
| √ | |
特定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的减值损失 |
| √ | 减值准备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进行评估,并作为资产的抵减项。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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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