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综合题(节选)】甲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2×17年度和2×18年度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
(4)甲公司共有2 000名职工。从2×17年1月1日起。实行累积带薪缺勤制度,该制度规定,每个职工每年可享受10个工作日带薪休假。未使用的年休假只能向后结转一个日历年度。超过1年未使用的休假权利作废。职工离职时。甲公司对职工未使用的累积带薪休假不支付现全。职工休假时以后进先出为基础,即首先从当年可享受的休假权利中扣除,再从上年结转的带薪休假的余额中扣除。2×17年甲公司每个职工平均未使用带薪休假为4天,2×17年12月31日甲公司预计2×18年1 800名职工将享受不超过10天的带薪休假,另外200名职工每人平均享受12天年休假,这200名职工均为管理人员。甲公司管理人员平均每个工作日工资为600元,假定企业所得税法对上述交易的处理与企会计准则相同。
要求:
根据资料(4),计算甲公司2×17年度因实行累积带薪制度应当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并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甲公司2×17年度因实行累积带薪制度应当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金额=(12-10)×200×600/10 000=24(万元)。
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24
贷:应付职工薪酬—一累积带薪缺勤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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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