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增值税的科目设置
(1)一般纳税人(10个明细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若干专栏)
——未交增值税
——预交增值税
——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取得扣税凭证,未及时认证】
——待转销项税额【会计:确认收入;税法:尚未发生纳税义务,如:质保金】
——增值税留抵税额
——简易计税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代扣代交增值税
“ 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 明细账
借方 | 贷方 | 借或贷 | 余额 | ||||||||||
进项税额 | 销项税额抵减 | 已交税金 |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 减免税款 | 转出未交增值税 | 合计 | 销项税额 | 出口退税 | 进项税额转出 | 转出多交增值税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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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