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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


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乙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经协商,甲公司同意乙公司以库存商品偿还其所欠全部债务。债务重组日,甲公司应收乙公司债权的账面余额为2000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500万元,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乙公司用于偿债商品的账面价值为48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万元,增值税额为96万元。假定取得的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放弃的债权符合终止确认条件,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因上述债务重组业务应确认对当期损益的影响金额为()。


A.0万元


B.-196万元


C.1304万元


D.1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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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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