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收入准则--应用指南-收入确认-3

【例 1与乙合同向其销售同价款为 100 元。 该建 60 元,即取权。约定,乙公 5%证金 5 95%司签追索权 的长公司拥有使的建盖所欠款不能的赔

乙公开设馆的该 建筑行业乙公营经。本例该餐馆产的欠其他的经,乙司也未该笔欠设定何担保如果乙司违,则甲司可重拥有建筑物但是, 根据使的建项的向乙进一步 的赔司对乙公存在满足可能收回将收 5 项负

678人看过 3年前

全部评论(5)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