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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财务报告】【知识点】中期财务报告★2

(二)中期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 1.中期财务报告编制应遵循的原则

(1) 遵循与年度财务报告相一致的会计政策原则

(2) 遵循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程度的判断应当以中期财务数据为基础,而不得以预计的年度财务数据为基础;重要性原则的运用应当保证中期财务报告包括了与理解企业中期末财务状况和中期经营成果及其现金流量相关的信息;重要性程度的判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和职业判断。

(3) 遵循及时性原则

2. 中期合并财务报表和母公司财务报表编报要求

企业上年度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中期期末应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上年度财务报告除了包括合并财务报表,还包括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中期财务报告也应当包括母公司财务报表。

3. 比较财务报表编制要求

在中期财务报告中,企业应当提供以下比较财务报表:(1)本中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和上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2)本中期的利润表、年初至本中期末的利润表以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利润表(其中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利润表是指上年度可比中期的利润表和上年度年初至上年可比中期末的利润表);(3) 年初至本中期末的现金流量表和上年度年初至上年可比本期末的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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