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一项安排涉及三方:A公司、B公司、C公司在该安排中拥有的表决权分别为50%,30%和20%。A公司、B公司、C公司之间的相关约定规定,相关活动的决策需要75%以上的表决权通过方可做出。
【解析】A公司和B公司是能够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唯一组合,当且仅当A公司、B公司一致同意时,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决策方能表决通过。因此A公司、B公司对安排具有共同控制权。
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只有共同控制合营安排的参与方组合是唯一的。
会计小白白...逢考必过!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全部评论(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