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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电台】“非正常原因”与“非常原因”的区分

欢迎大家来到小漫的说话电台,今天让我们来说一说第二章《存货》提及到,“非正常原因”(非正常损失)与“非常原因(非常损失)”。

非正常原因:因非正常原因导致的存货盘亏或毁损,按规定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应当予以转出。此处“非正常原因”产生的损失,是指税法角度的“非正常损失”。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非正常损失”属于税法范畴的一个概念。
【补充】下列项目非正常原因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和交通运输服务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非常原因:属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货毁损,应先扣除处置收入(如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赔偿,将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此处“非常原因”产生的损失,是指因自然灾害、 战争等客观因素造成的净损失,应借记“营业外支出一非常损失”科目,“非常损失”属于会计范畴的一个概念。


让我们一起来看一道题目吧~~


【单选】下列各项中,关于存货盘亏或毁损的处理,不正确的是()。
A.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货净损失计入管理费用
B.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C.存货跌价准备应转出到待处理财产损溢
D.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毁损,其进项税额应作转出
【答案】D
因管理不善导致的丢失、被盗、霉烂变质,存货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应作转出处理。自然灾害造成的存货毁损,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不需要做转出处理。
选项A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批准处理后
借:其他应收款
     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选项B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批准处理后
借:其他应收款
   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选项
C,如果上述存货发生减值,此时需要将存货跌价准备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即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选项D,只有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需要进项税额转出,其分录与选项B相同


现在明白“非正常原因”与“非常原因”的分别了吗?
5496人看过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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