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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冰读: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第四季度缓税政策

寒冰老师讲财税 [url=]寒冰财税[/url] 昨天

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税总局公告2021年第30号

适用主体:


   制造业中的中小微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


行业标准: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共包括31个大类,比如食品、纺织、医药、化学、石油煤炭等制造业,涵盖范围广。



中小微企业的标准:


   (1)判断口径唯一,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中型企业”:2000万≤年销售额<4亿元,“小微企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

   (2)年度销售额给出计算公式

截止2021年9月30日成立满一年,销售额确定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的

截止2021年9月30日成立不满一年,销售额确定: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2021年10月1日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按照首个申报期销售额/实际经营月份×12个月的销售额确定

   (3)缓税涵盖五税两费。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制造业中型企业可以缓缴上述税费50%,制造业小微企业则可以缓缴上述全部税费。

   (4)此次缓税费只限第四季度(10月、11月、12月)。为了方便纳税人在这一期限内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纳税人在登录电子税务局时,界面自动弹出是否延缓缴纳《公告》规定各项税费的提示,纳税人可以选择缓缴或不缓缴。确认缓缴的,则可以享受相关缓缴税费优惠政策

   (5)按月申报的纳税人缓交10-12月的税费,将于2022年2月份实际缴纳(2021年10-12月以及2022年1月的税费);按季申报的纳税人缓交第四季度的税费,将于2022年4月份实际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以及2022年第一季度的税费)


寒冰点评


   1.我们可以关注到,以往关于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减免”,意味着符合条件未来不需要再缴纳税款;但是,本轮政策只是“缓缴”,实质体现从企业资金流压力方面减负。

    2.本轮政策应当引发纳税人深层次的思考。也许体现未来税收优惠政策变化方向:会更多的、更综合的运用不同优惠政策形式。不再单纯的“一减了之”或者“一免了之”。实质是税务机关依托大数据和金税系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工作的体现。

    3.常见的十四种税收优惠形式科普在这里:减税、免税、延期纳税、出口退税、再投资退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税收抵免、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投资抵免、起征点、免征额。

    4.作为某个具体的纳税人,对很多的优惠形式是陌生的,原因是很多业务(陌生)我们不涉及,不接触,所以相关优惠不会触达。

   5.纳税人如何适应未来的政策指引方向,以本政策为例,要求企业有更好的运营资金管控能力。


第一,要有预算制度、资金管控流程;

第二,复核企业现有的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长期以来,我国企业的资金流管理相对粗放,有着很大的管理提升空间。


     免费分享:2021年11月16日视频号“寒冰老师讲财税”直播,讲解本税收优惠政策实务案例,欢迎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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