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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酬1.6亿,日薪208万? 明星签订阴阳合同被调查!大瓜背后知识点太多!

位CPAer

这两天瓜吃的满足吗

最近,网上爆出了

某明星涉嫌签订阴阳合同被调查

片酬1.6亿,日薪208万


1.6亿是个什么概念?

根据南方日报的计算

一个月薪6000的普通职工

需要连续工作2222

并且日常要分文不花,才能挣到1.6亿

这么算起来,大概要从秦朝开始上班

……

央视新闻昨天也此事做出了点评



作为CPAer,我们不能只吃瓜

背后涉及的知识点也要统统消化

我们对此事第一时间进行了知识解读

影视行业“阴阳合同”涉及哪些税法知识点?

听专业的老师为你一一道来!

划重点

NO.1


高达40%的税是什么?


1. 娱乐明星从非任职受雇单位取得片酬,应该按照综合所得中的“劳务报酬所得”由支付方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对于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照40%的预扣率扣缴个人所得税;年终还要统一按照“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2. 同时如果支付方要求发票入账,娱乐明星还需要去税务机关代开个人劳务的增值税发票,税负还会进一步提高(所以会达到40%多)。


NO.2


40%的税为什么可以降到20%?


1. 2019年个税改革之后,劳务报酬、工资薪金、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统一合并为综合所得,按年汇总适用高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想降低税率只能通过其他各项分类所得;


2. 目前个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等分类所得仍采用20%的单一比例税率。同时,个人股东从企业借款,年末不归还的,视为企业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NO.3


1个多亿增资款又是怎么回事儿?


1. 以前“阴阳合同”中“阴合同”是通过打给明星个人工作室,工作室注册为个独企业或者个体户,采取“核定征收”、“定期定额”等方式核定很低的税率;或注册在“税收洼地”(例如霍尔果斯)。几年前某事件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要求对于影视工作室禁止滥用税收优惠,严格执行查账征收,适用于“经营所得”高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所以此路已被堵死;


2. 剩余1个多亿以个人增资款的名义打给了个人100%实际控制的上海XXX公司,不仅不征收增值税,还成为了“自己家公司”账上的钱。





满满的都是干货知识






不管这瓜真相如何,事态怎样发展

我们天你学习了吗?

883人看过 4年前

全部评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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