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其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2×19年,甲公司将其拥有的一栋位于北京市市中心的写字楼用于出租。考虑到在计量日前一段时间内不存在相同或类似写字楼在活跃市场的交易价格,但类似商业房地产的租赁市场非常活跃,甲公司决定采用收益法中的现金流量折现法估计该写字楼在2×19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即通过将未来预测期内的现金流量和该写字接在预测期最后一年的余值用恰当的折现率折现到计量日。
根据市场状况,甲公司采用了以下假设:(1)预测期为2×19年12月31日至2×24年12月31日。(2)以计量日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之间的期间为收益期,即35年。(3)折现率,甲公司通过对该市大量类似商业房地产的市场调查,并考虑评估对象位置、交通便利性以及在营运期内的相关风险(如营运风险、房地产风险、现金流动风险以及其他风险)等因素,最终确定折现率为9%。(4)租金,截至2×22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带租赁合同运营。因此,甲公司分析租金收益时按租赁期内和租赁期外两种情况考虑,2×20年至2×22年(租赁期内)采用租赁合同规定的租金,2×23年和2×24年(租赁期外)采用市场租金,具体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项目 | 2×20年 | 2×21年 | 2×22年 | 2×23年 | 2×24年 |
租金收益 | 6000 | 7000 | 8250 | 8500 | 8750 |
(5)费用支出,甲公司预计税费等占每年租金收入的25%。为了简化,假定该写字楼未来30年的余值折现到2×24年12月31日的价值为36458.5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该写字楼在2×19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 )。
A.45800.62万元
B.27959.35万元
C.4516.05万元
D.4128.3万元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4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