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老师2020CPA讲义,第七章(五)投资方持股比例增加但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处理中的例题似乎有误
郭老师2020CPA讲义,第七章(五)投资方持股比例增加但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处理中的例题:【例题·综合题】A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土地使用权适用的增值税率为9%。2×16年~2×20年A公司有关投资业务如下:(8)2×18年度未发生内部交易。2×18年度B公司发生净亏损为20 900万元。假定A公司应收B公司的长期款项60万元,该款项从目前情况看,没有明确的清偿计划,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不准备收回(并非产生于商品购销等日常活动),且实质构成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投资额,此外投资合同约定B公司发生亏损A公司需要按照持股比例承担额外损失的最高限额为100万元。 调整后的净利润=-20 900-4 800/8+200=-21 300(万元)
我对”调整后的净利润=-20 900-4 800/8+200=-21 300(万元)“中的”+200“有疑问:2000/10=200(课件中的注释),题目中,7000的卖了9400作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应该是:(9400-7000)/10=240,不应该是200,望解答。
另:其中,20 万元(100×20%)的其他综合收益属于被投资单位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按照被投资单位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问题:具体该怎么处理呢?按1:9转入留存收益么?还是根本就不作处理呢?谢谢您。
全部评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