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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利息不征,贷款不抵!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一条、(二)2.规定,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六)规定,购进的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据此,增值税是上一环节缴纳的税款,下一环节抵扣。由此可见,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贷款方的利息支出也就不抵扣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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