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缺勤有点听不明白,请老师们指教。
为了简便计算,假设 公司年假是5天,一年365天只休息5天,工作日工资是1元,每年年末发一次工资。
情况一:
职工A的20年分录:
假设20年12月31日,职工A未使用带薪年休假为5天,职工A提出了明年要休10天,所以预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 5
贷: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5
职工A的20年末发工资的分录:
借:管理费用 36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60
21年职工A使用了10天休假,所以不用冲回上年的费用。那么20年全年的应付职工薪酬一共是365元。
职工A的21年的分录:
借:管理费用 36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60
21年职工A的应付职工薪酬一共是360元.。
那么,20年和21年的应付职工薪酬一个是725
情况二:
职工A的20年分录:
假设20年12月31日,职工A已使用带薪年休假为5天,不需要额外计年假分录:
借:管理费用 360
贷:应付职工薪酬——累积带薪缺勤 360
20年职工A的应付职工薪酬一共是360元.。
职工A的21年的分录:
职工A已使用带薪年休假为5天,不需要额外计年假分录:
借:管理费用 360
贷:应付职工薪酬 360
21年职工A的应付职工薪酬一共是360元.。
那么,20年和21年的应付职工薪酬一个是720元
我的提问:为什么职工A在情况一和情况二都是累计休息了10天,但情况一比情况二的应付职工薪酬却多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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