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入账价值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为了建造一幢厂房,于2012年12月1日专门从某银行借入一笔专门借款1000万元(假定甲公司向该银行的借款仅此一笔),借款期限为2年,年利率为6%,到期一次支付本金和利息(假定忽略票而利率和实际利率的差异)。该厂房采用出包方式建造,与承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的总造价为900万元。假定利息资本化金额按年计算,每年按360天计算,每月按30天计算。(1)2013年发生的与厂房建造有关的事项如下:①1月1日,厂房正式动工兴建。当日用银行存款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300万元。②4月1日,用银行存款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200万元。③7月1日,用银行存款向承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200万元。④12月31日,工程全部完工,可投入使用。甲公司还需要支付工程价款200万元。⑤上述专门借款2013年取得的收入为20万元(已存入银行)。
2015年发生的与资产置换和投资性房地产业务有关的事项如下:12月1日,甲公司由于经营业绩滑坡,为了实现产业转型和产品结构调整,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的乙公司(该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达成资产置换协议。协议规定,甲公司将前述新建厂房和部分库存商品与乙公司所开发的商品房进行置换,资产置换日为12月1日。与资产置换有关的资产、债权和债务的所有权划转及相关法律手续均于当日办理完毕。其他有关资料如下:①甲公司换出库存商品的账面余额为310万元,已为库存商品计提了20万元的跌价准备,公允价值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万元;甲公司换出的新建厂房的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应交营业税税额为50万元。甲公司对新建厂房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40万元。②乙公司用于置换的商品房的公允价值为1400万元,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补价49万元。假定甲公司对换入的商品房立即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假定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③甲公司换入投资性房地产2015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要求:(6)计算确定甲公司从乙公司换入的商品房的入账价值,并编制甲公司有关会计分录。
答案:新建厂房的入账价值=900+40=940
请问新建厂房的入账价值为什么要加上净残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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