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细科目 | 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利息调整 |
| 1.初始计量 | 总原则: ①按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 ②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注意:交易费用)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可借可贷) |
| 2.后续计量 | 【特别提示】 a.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应当计算确定其实际利率,并在该持有至到期投资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b.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c.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
| ①确认利息 借:应收利息/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双面)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与购入时相反) 贷:投资收益(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 |
| ②收本、息 A.分次付息,到期还本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 |
| B.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银行存款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每期利息×期数) | |
| 3.中途处置 | 出售所得的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借:银行存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可借可贷,剩余部分) ——应计利息 投资收益(可借可贷) |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8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