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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债务重组——会计分录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
  1.会计处理原则
  ①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②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坏账准备的多提额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2.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3.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①如果所收款额小于债权的账面价值时:
  借:银行存款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贷:应收账款
  ②如果所收款额大于债权的账面价值但小于账面余额时
  借:银行存款(实收款额)
    坏账准备(已提准备)
    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

2146人看过 8年前

全部评论(3)

二星青藤勋章
豹大神

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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