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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胡蝶学会计—第三章}第三节存货期末计量原则—12.14

存货期末计量原则

1.原则: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2.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可变现净值=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

当存货存在减值迹象时,应当计算其可变现净值,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应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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