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
第十八章 借款费用
第01讲 借款费用的相关概念
知识点一:借款费用的相关概念(★★)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思考问题】
企业发行债券的相关费用的摊销 | 属于借款费用 |
企业发行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 | 属于借款费用 |
企业发行股票的相关费用 | × |
承租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 | 属于借款费用 |
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发生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 | 属于借款费用 |
(一)借款的范围 『正确答案』属于。 (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范围 (三)借款费用相关时点的确定 1.借款费用允许开始资本化时点的确定 【思考问题】假定企业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2.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时间的确定 【思考问题】以购建办公楼为例,判断下列建造过程中发生的中断是正常原因还是非正常原因?
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既包括专门借款,也包括一般借款。
1.专门借款,为购建或者生产某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通常应当有标明专门用途的借款合同。
2.一般借款,通常没有特指必须用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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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td=3,1]【思考问题】短期借款属于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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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存货,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用于对外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企业制造的用于对外出售的大型机械设备等。这类存货通常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建造或者生产过程,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
3.“相当长时间”是指为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所必需的时间,通常为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购入即可使用的资产,或者购入后需要安装但所需安装时间较短的资产,或者需要建造或者生产但所需建造或者生产时间较短的资产,均不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借款费用确认的基本原则是: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费用允许开始资本化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企业只有在上述三个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有关借款费用才可开始资本化,只要其中的任何一个条件没有满足,借款费用都不能开始资本化。
其中,“资产支出”包括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所发生的支出。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的原因必须是非正常中断,属于正常中断的,相关借款费用仍可资本化。
3.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时点的确定(1)由于发生火灾导致施工中断 非正常中断 (2)由于资金短缺、资金周转困难导致施工中断 非正常中断 (3)由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导致施工中断 非正常中断 (4)由于发生劳动纠纷、质量纠纷引起的施工中断 非正常中断 (5)由于缺乏工程物资导致停工 非正常中断 (6)由于企业可以预见到的不可抗力的因素(比如:雨季的大雨、北方冬季冰冻、沿海台风等)导致的施工中断 正常中断
总原则: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2)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者销售。
(3)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4)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需要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在试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转或者营业时,应当认为该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5)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或者生产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应当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因为该部分资产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6)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应当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各部分资产已经分别完工,也不能认为该部分资产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企业只能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整体完工时,才能认为资产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借款费用才可停止资本化。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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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年前
(1)在建工程(建造生产设备)领用原材料 | 借:在建工程 100 贷:原材料 100 |
(2)在建工程(购建办公楼等不动产)领用原材料 | 借:在建工程 117 贷:原材料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 |
(3)因管理不善造成原材料的损失 |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117 贷:原材料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 |
(4)用原材料进行债务重组,偿还债务130万元 | 借:应付账款 13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7 营业外收入 1.3 |
(5)用原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为128.7万元),具有商业实质 | 借:无形资产 128.7 贷:其他业务收入 1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7 |
(1)在建工程(建造生产设备)领用自产产品 | 借:在建工程 80 贷:库存商品 80 |
(2)在建工程(购建办公楼等不动产)领用自产产品 | 借:在建工程 97 贷:库存商品 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
(3)自产产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 | 借:生产成本等 117 贷:应付职工薪酬 117 借:应付职工薪酬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80 |
(4)以自产产品进行债务重组,偿还债务120万元 | 借:应付账款 12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营业外收入 3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80 |
(5)以自产产品交换无形资产(公允价值117万元),具有商业实质 | 借:无形资产 1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80 |
(6)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自产产品毁损(原材料进项税额1.7万元) |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81.7 贷:库存商品 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 |
9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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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讲 固定资产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
知识点二:资产、负债计税基础(★★★)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
通常情况下,资产在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可能造成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现就有关资产项目计税基础的确定。举例说明如下:
1.固定资产
(1)折旧方法、折旧年限不同产生的差异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既可以按直线法计提折旧,也可以按照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方法计提折旧,前提是有关的方法能够反映固定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税法规定,除某些按照规定可以加速折旧的情况外(例如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等),基本上可以税前扣除的是按照直线法计提的折旧。因折旧方法的不同,会产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折旧年限是由企业按照固定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估计确定的。但税法规定了每一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而因折旧年限的不同,也会产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
(2)因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差异
持有固定资产的期间内,在对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以后,因所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其账面价值下降,但计税基础不会随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而发生变化,也会造成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29号)
①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按会计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部分,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已期满且会计折旧已提足,但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尚未到期且税收折旧尚未足额扣除,其未足额扣除的部分准予在剩余的税收折旧年限继续按规定扣除。
②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折旧应按会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税法另有规定除外。
③企业按会计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税前扣除,其折旧仍按税法确定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算扣除。
④企业按税法规定实行加速折旧的,其按加速折旧办法计算的折旧额可全额在税前扣除。
2.无形资产
除内部研发外,取得的无形资产,初始确认时其入账价值与税法规定的成本之间一般不存在差异。
(1)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会计准则规定,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以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应当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
税法中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计算每期摊销额。
如无形资产(初始)确认不是产生于企业合并交易,同时在(初始)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按照所得税准则的规定,不确认有关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
(2)无形资产在后续计量时,会计与税收的差异主要产生于对无形资产是否需要摊销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
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要求摊销,在会计期末应进行减值测试。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无形资产成本,应在一定期限内摊销,即税法中没有界定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因摊销规定的不同,会造成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②在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下,因所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也会造成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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