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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来学习一下研发加计费用扣除的相关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13号
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现就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
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
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本条所称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
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制造业的范围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
2017)确定,如国家有关部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收入总额按照企业所
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
二、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
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
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
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上半
年)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A107012)与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企业办理第3季度或9月份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在
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三、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
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的热点问答
1、我们是一家纺织企业,原来享受7 5%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听说今年国家对制造
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又给了新的优惠,新政策与老政策相比,有哪些变化?
答:按照原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允许据实扣除
的基础上,可以再按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的7 5%在税前加计扣除。此次制造业企业研发费
用加计扣除政策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 5%提高到1 0 0%,进一步加大对制造业企业
的政策支持力度,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2、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企业,假设2 0 2 1年发生研发费用1 0 0万元,具体应该如何计
算加计扣除?
答: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根据是否形成无形资产区分为
费用化和资本化两种情况分别计算加计扣除,具体为: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
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 0 2 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 0 0%在税前加计
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 0 2 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 0 0%在税前摊销。
就你公司的情况而言,假设你公司2 0 2 1年发生的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且全部符合加
计扣除的条件,则在据实扣除1 0 0万元的基础上,允许在税前再加计扣除1 0 0万元,即可以
税前扣除2 0 0万元;如果发生的研发费用全部资本化,1 0 0万元将计入无形资产成本,可以
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 0 0%在税前摊销。
3、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企业,2020年形成了一项计税基础为100万元的无形资产,能否适用
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答:该项优惠政策对无形资产形成的时间没有具体要求。对于制造业企业2021年以前形成的
无形资产,在2020年12月31日以前可以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进行摊销;2021年1月1日起按
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具体到该案例,假设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均属于可加计扣
除的研发费用范围,且分10年摊销,则在2020年按照普惠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每年税前摊销
17.5万元,2021年起按照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每年税前摊销20万元,按25%税率
计算,每年多减税6200多元。
4、这次新的研发费用优惠政策受益群体主要是制造业企业,我们想请问一下,制造业的范围
如何界定?
答: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
13号)规定,制造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574-2017)确定。如果未来国家有关部
门更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从其规定。
5、我公司既生产服装,同时也从事其他类型的业务,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100%的比例在税前
加计扣除吗?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的热点问答
答:考虑到企业多业经营的情况,在确定企业是否属于制造业企业时,按照收入指标来界定。
具体是:享受按100%比例加计扣除的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
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如果2021年你公司生产服装取得的主营
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则在2021年你公司的研发费用可按100%的比例计算
加计扣除;如果你公司生产服装收入占比低于50%,则不能按100%加计扣除,但可以按75%的
比例加计扣除,负面清单行业除外。
6、我公司从事多业经营,在判断是否符合制造业条件时,收入总额的口径如何掌握?
答:收入总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执行,具体是指企业以货币
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
收入。
7、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企业,假设2021年研发形成了一项无形资产,但2021年主营业务
收入占比不到50%,那该项无形资产还能按200%在税前摊销吗?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的主营业
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
不论无形资产的形成年度企业是否属于制造业企业,只要企业享受优惠当年制造业收入占比
超过50%,即可对无形资产按照200%在税前摊销。就上述情况,你公司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占比不到50%,2021年对该项无形资产只能按175%的比例在税前摊销;如果2022年度主营业
务收入占比达到50%以上,则在2022年可以按200%的比例在税前摊销。
案例:某制造业企业,2021年上半年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金额为100万元。
以前:加计扣除75%,即税前扣除100*(1+75%)=175(万元)
注:研发费用要到2022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
现在:加计扣除100%,即税前扣除100*(1+100%)=200(万元)
该企业税前可多扣除25万元,上半年的研发费用在2021年10月份预缴时即可扣除,有利于
缓解企业资金压力,降低企业资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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