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优先股的基本性质
  1.约定股息——事先约定、相对固定,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变化。
  2.权利优先——在年度利润分配和剩余财产清偿分配方面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但次于债权人。
  3.权利范围小——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事项无表决权,仅就与优先股股东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特定事项具有有限表决权。
  【提示】债务利息与优先股股利的区别。

 

债务利息

优先股股利

公司法定债务

√√

× ×

抵税效应

√√

× ×

1853人看过 5年前

全部评论(5)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