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诉讼。
考点
具体内容
身份
原告
债权人
被告
债务人的债务人(次债务人)
第三人
债务人
代位范围
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抗辩权
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费用承担
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11月前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11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