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物与孳息——产生、新物、并存。
①孳息的判定。
【举例】母鸡→鸡蛋→小鸡:
母鸡肚子中的鸡蛋与母鸡之间属于整体和部分的关系,此时的鸡蛋并非独立存在的新物,不属于孳息;
母鸡下的鸡蛋,是母鸡产出的、独立存在的新物,与原物母鸡并存,与母鸡之间构成原物与孳息关系;
鸡蛋孵出小鸡后消灭,二者不能并存,鸡蛋与小鸡不属于原物和孳息的关系。
②孳息的分类及意义。
分类 | 考点 | |
天然孳息 | 判定 | 果实、动物的出产物及其他按照物的使用方法所获得的出产物 |
举例 | 香蕉、鸡蛋等 | |
归属 | 约定→所有权人→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 | |
法定孳息 | 判定 | 原物依法律关系所获得的物 |
举例 | 利息、股利、租金等 | |
归属 | 约定→交易习惯 |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11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