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CD,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处理。题目中,陈某善意且支付合理对价,善意取得了该股权。天道酬勤发表于2023-10-25 21: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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