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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对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未作特别规定时,股份有限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
A.
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人数为7人,现实有董事5人


B.
乙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6000万元,目前未弥补的亏损为1600万元


C.
持有丙股份有限公司12%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
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04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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