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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21年1月成立,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未作特别规定。作为发起人之一的魏某持有甲公司10%的股份,未在甲公司任职。2022年3月,魏某拟将所持甲公司1%的股份转让。下列关于转让股份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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