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
考点
清算事由及时间规定
清算组组成
自行清算
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
强制清算
可以由“债权人、股东、董事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出:(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
(1)股东、董、监、高;(2)社会中介机构;(3)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1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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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