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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刺备考8.9】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特殊职权(2023年调整)

tanx***ming 二星青藤勋章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特殊职权(2023年调整)

决议类型

决议事项

特别决议(出席+表决权2/3以上)

上市公司在1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的担保

一般决议(出席+表决权+过半数)

担保

1)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2)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上市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老侯提示】对内提供担保:该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经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记忆提示】先看自己:1笔总额较大;1年内担保数额巨大;已经做过很多担保。再看对方:欠债巨多(比例:1,3,5,7)
特殊:给自己人提供担保

其他事项

1)决定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2)审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3)由董事会决议事项,但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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