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
(1)占有使用土地。
(2)权利处分。
处分 | 具体内容 | |
转让 | ①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 【老侯提示】房地一体,比翼齐飞 |
抵押 | ①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随之抵押; | |
出租 | ①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作为出租人,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租赁给他人使用并收取租金; | |
其他方式 | 互换、赠与、出资 |
(3)附属行为。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在其土地使用范围内进行非保存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的附属行为。
2年前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