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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 7.19】遗失物的追回

tanx***ming 二星青藤勋章

遗失物的追回
  遗失物追回的前提——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
  1.找拾得人要钱
  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拾得人)”请求“损害赔偿”。
  2.找受让人要物
  (1)行权时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2)公开交易的补偿。

考点

具体内容

适用情形

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

支付费用

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

损失处理

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拾得人)追偿

  【老侯提示】上述规定只适用于受让人通过公开交易”方式取得遗失物,如受让人通过“私下交易”取得遗失物的,权利人可以无偿请求其返还,受让人返还后可以要求“无处分权人(拾得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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