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处分——“两次登记”。
“非基于法律行为”而享有的不动产物权,“再处分”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举例】2021年4月4日,赵某不幸“驾鹤西游”,其名下房产由独子小赵继承,2022年10月,小赵与侯某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房产转让给侯某。本例中,2021年4月4日,小赵因继承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无需公示。2022年10月,小赵将该房屋转让给侯某前应当先到不动产权登记机关将房屋权利人登记为小赵自己,再与侯某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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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