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保证 (1)按份共同保证——“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份额的,对债权人具有约束力。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共同保证——“保证人内部约定”对债权人无效,对外连带,对内按份。 各保证人未与债权人约定保证份额的,各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老侯提示】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学习了2023加油努力发表于2023-07-26 17:49:37
2年前
一起学吧荣誉发表于2023-07-13 13: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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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