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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 7.13】连带责任保证

tanx***ming 二星青藤勋章

连带责任保证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未偿还”债务时即承担保证责任、“无条件”承担保证责任等类似内容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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