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行使 (1)“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2)“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学习了2023加油努力发表于2023-07-27 08:26:47
2年前
学习null发表于2023-07-11 15:29:16
学习oxygen发表于2023-07-11 15:29:16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