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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 7.11】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

tanx***ming 二星青藤勋章

撤销权的行使
  (1)“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
  (2)“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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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星青藤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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