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解除
1.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预期违约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延迟履行
(1)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老侯提示】(1)(2)的区别在于一方延迟履行债务在“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情况下无需催告即可解除合同。
4.不定期合同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5.法律规定的其他合同解除情形
举例 | 具体内容 | |
抗辩权 | 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在中止履行合同后,在合理期限内,对方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相应担保,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 |
租赁合同 | 出租人解除权 |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 |
承租人解除权 | (1)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 |
双方解除权 | 不定期租赁 |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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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