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关闭
设置


丈夫贾某于2017年为妻子李某投保保额为20万元的终身寿险,受益人为贾某。2019年二人办理了离婚手续,2021年李某再婚并生育一子,2022年李某因交通意外身故。保险人应( )。







576人看过 1年前

全部评论(2)

请稍等,正在加载
分享
扫码下载APP 关闭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
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