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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对外责任(对债权人)

tanx***ming 二星青藤勋章

对外责任(对债权人)。

考点

具体内容

责任承担

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相应)责任

“设立时”未尽出资义务

“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老侯提示】发起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增资时”未尽出资义务

未尽忠实勤勉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有限公司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

受让人对此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老侯提示】受让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

  【老侯提示】“设立时”的出资问题,公司“成立后加入的股东、公司董监高”不承担责任。“增资时”的出资问题,“已尽职的董高、监事”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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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星青藤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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