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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础】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对内责任(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

tanx***ming 二星青藤勋章

股东未尽出资义务
  对内责任(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

考点

具体内容

责任承担

足额缴纳出资,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未出资部分的利息)”

有限公司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

受让人对此知道或应当知道”,公司可以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权利限制

公司可以根据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解除股东资格

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催告”缴纳,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
【链接】《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老侯提示】解除股东资格的规定仅适用于“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不适用于“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

  【记忆口诀】:还本付息、已知连带、合理限制、不改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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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前

二星青藤勋章
tanx***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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