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成立,因丙公司为善意持票人,乙公司不得以对抗甲公司的抗辩事由对抗丙公司
成立,因甲公司未供货,乙公司当然可拒绝付款
不成立,因甲公司已转让该汇票并已退出票据关系
成立,因丙公司与乙公司并无合同关系
2年前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但如果该票据已被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持票人转让给第三人,而该第三人属善意、已对价取得票据的持票人,则票据债务人不能对其进行抗辩。
帖子回复及时提醒听课刷题更加方便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