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合伙人死亡
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年前
普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选项BCD是当然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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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