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分类标准 | 法律行为种类 | |
成立需一方意思表示或多方意思 | 单方法律行为 | ①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告成立。 ②例如:委托代理的撤销、无权代理的追认等 |
多方法律行 | ①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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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 | ②例如:订立合同、设立公司的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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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当事人从对方取得利益有无对价 | 有偿法律行为 | ①双方当事人各因其给付而取得利益。 ②例如:买卖、租赁 | ||
无偿法律行为 | ①当事人一方无需给付而取得利益。 ②例如:赠与、借用、无偿委托 | |||
行为成立是否需具备法定或约定的形式 | 要式法律行为 | 法律明确规定或当事人明确约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成立 | ||
非要式法律行为 | 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可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形式即可成立 | |||
行为之间依存关系 |
主法律行为 | 不需要有其他法律行为的存在就可以独立存在的法律行为 | ||
从法律行为 | (21 年单选)从属其他法律行为而存在的法律行为。例如: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 |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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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